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

Beauty and the Beast美女與野獸

電影:Beauty and the Beast美女與野獸
導演:Bill Condon

因為有迪士尼,美女與野獸這個故事可謂耳熟能詳,印象中沒有認真看完過整套動畫,但總知道故事內容,離不開「真愛戰勝一切」的框架。貝兒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喜歡閱讀,被小鎮上其他人視為怪胎,但加斯頓喜歡她的美貌想娶她為妻,她自然不願意嫁給一個空有皮囊但內裡是草包的男人,有天她父親出外遇險,她前往拯救父親時自願與父親交換,成為野獸的囚犯,野獸與城堡被下了咒語,因為他冷漠又冷血,不知愛為何物,女巫下咒要他必須要魔法玫瑰最後一塊花瓣掉落前學會如何去愛(而且別人又愛你= = )才能變回原形。結局就不多講了,自然是大團圓結局。

TVB Pearl前陣子播了Beauty and the Beast動畫版,終於有機會完整看一次動畫,迪士尼動畫是1991年,居然已經是20年前的事,但放在現在來看毫不過時,每首歌都是經典,而在現在3D動畫層出不窮時,我最愛的依然是這種手繪風。與迪士尼其他經典動畫不同,貝兒不是公主,沒有嬌生慣養的壞習慣,獨立堅強,又愛閱讀,愛冒險,這一點似乎與其他女主角很不一樣(雖然我沒有逐一對照過),從這一點來看,Emma Watson確實是演貝兒的最佳選擇。Beauty and the Beast這個故事其實有很多版本,上wikipedia一搜都已經有好幾套不同年代的作品,最著名的應該就是今年Emma Watson主演的和迪士尼動畫版,另外有一套我也很感興趣,是2014年Lea Seydoux主演的版本,她是我女神,而且故事更貼近原著,上網找了(比較)original的故事來看,居然發現自己原來以前有讀過原版,童書的博大精深也是不能小覷的。

電影版本比起動畫版本有不少改動,但這些改動令故事更圓滿,大概將這些改動歸為三類:

性/別議題
電影還未上映就已經很有話題性,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據說迪士尼在這電影裡面推出了第一個同性戀角色,將Gaston的跟班Lefou寫成一個暗戀Gaston的人,電影描繪得很subtle,如果不仔細看或者不知道Lefou的設定的話可能就會不注意到(就好像當年看百變小櫻覺得桃矢和雪兔、知世和小櫻之間多麼純潔),最重要的一個情節應該是Mrs. Teapot對Lefou說:You are too good for him 。雖然很subtle,但仍引起大風波,據聞馬來西亞當局禁止美女與野獸上映,也據聞有學校出通告提醒家長不應觀看此電影,但其實如果大家看過以後就會知道Lefou對Gaston的情誼真的很含蓄。當然,恐同心態實在難以捉摸,明光社總幹事也推薦這部電影,認為同志情節不明顯,還說支持同志平權的人大概會反對,因為電影將兩人寫成是奸角[1],我自然很歡迎,但其實蔡生此番說法即使撇除道德層面的討論也有挺多不妥之處:第一,他將動畫電影裡原本就有的歌舞情節,和Lefou對Gaston的仰慕單薄地理解為電影對他作為一個同性戀者的所有描繪(這是從新聞報道看回來的,他原文沒有如此講),其實是過於單薄;第二是電影其實沒有描繪過Gaston為同性戀者,是Lefou暗戀他而已,這恐怕是理解能力的問題;第三就是Lefou並不是單純的奸角,例如Lefou多次於心不忍勸告Gaston要回頭救Morris,最後又倒戈,他本質是個好人,這一點從電影開頭到結尾都沒有改變過,蔡生這個明顯是錯誤的理解。不多講了,電影本身也沒多著墨,但的確是個有趣的開始。同性戀本身並不是一個需要推廣的概念,因為同性戀者與我們其實根本就沒有區別,將他們劃作另一個群體去「宣傳」或者歧視他們,也不是很好的處理,當然,正因為歧視和誤解太多於是需要人們積極推廣同志平權,但最終目的其實是要人認識到我們是一樣的,也許這電影是一個好開始,你看不出來Lefou是同志?這就對了,因為他跟普通人根本就沒有分別。

居然寫了這麼多... 除了加入同性戀者外,我懷疑電影也有加入transgender角色,在衣櫃夫人以華麗衣服攻擊入侵者時,她對著那三個入侵者唱了一句Be free(類似這樣意思的),他們都被裝扮成貴婦模樣,兩個人一臉驚駭,最後一人卻是非常高興的,這個微小的地方看出來電影真的想放各種小眾角色進去(電影裡還有動畫原本沒有的黑人)。

Belle作為女主角也與眾不同。看了動畫版以後覺得Belle其實沒有我想像中那麼feminist,她喜歡閱讀但看的都是愛情小說為多,而且還是往往有王子作為英雄拯救公主的故事;她又慨歎小鎮的生活太悶,並不是她想要的,那她想要的是什麼生活呢?故事最終以她嫁給王子為結局,似乎暗示這種「幸福的皇室生活」就有趣得多,這根本是萬變不離其宗,脫離不了迪士尼公主故事的模式啊。Emma Watson做的Belle則有趣得多,的確貫徹了她作為一個女性主義者的宗旨,例如:Belle自己也參與在她父親的發明,展現出聰明的頭腦;她發明了一個「洗衣機」;她教小鎮裡的小女孩讀書識字;她喜歡看romance但也喜歡看其他類別的書;野獸有女巫一個讓他可以穿梭倒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的寶物,這正對應著她認為有趣的生活;她還很witty的指出野獸喜歡看的劍呀打鬥呀的故事同樣也是一種romance.... 憑記憶只數出了這幾段,但真的見到Belle在這套電影中真正成為了一個獨立聰慧又善良的女人,好幾次見Belle四處adventure,螢幕上幾乎見到了Hermione妙麗的身影,無論如何,這兩個角色都必然會是Emma Watson的代表作。

愛上野獸的stockholm syndrome?
前面廢話多了,接下來恐怕寫不到這麼長去平衡篇幅,不過算了。美女與野獸其中一個爭議是它是一個非常具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特色的故事,Belle被囚禁但後來愛上了囚禁她的野獸,相當政治不正確。電影裡則多加了關於野獸的故事,讓Belle和野獸的愛情來得更自然一點。片中用了一些篇幅講述野獸的童年,解釋他如何從一個人見人愛的可愛小王子成長為一個冷酷無情的人,某程度上是要給他辯護,他天生並不是一個不懂得愛也不值得人愛的人;另外也加上了野獸學識廣博這個特質,不僅擁有一座大圖書館,自己也真是一個愛書之人;他還有女巫送給他的禮物,讓他可以隨意去世上任何一個角落,簡直是正中紅心(雖然,女巫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情真是很難解釋)。這些細節的鋪排讓Belle愛上野獸顯得沒那麼突兀,動畫裡純粹是形容因為Belle發現野獸其實是一個好人,就愛上了他,那恐怕是最最簡化的描繪,如果因為別人是好人而愛上他,世上好人何其多,何必單戀一支花呢(同理,世上仆街也一樣多)?這算是挺有意思的改動,讓整個故事都更合理了。


迪士尼故事離不開愛這個宗旨,除了愛情以外,親情、友情也是重要的主題,除了公主故事比較偏向於愛情以外,其他故事都豐富得多,Belle也是一樣,因為她不是公主,人物其實比較立體,電影也有好好把握這一點將故事講得更豐富。Belle父親Morris據動畫所言是一個古怪的發明家,電影版則不是,是一個慈愛智慧的藝術家,他愛自己妻子也愛自己女兒,知道小鎮人們的愚昧而鼓勵女兒過一個不同的人生,特別講到Belle請野獸帶自己到小時候巴黎家裡的閣樓,這一段著墨不多,但足以讓人知道Morris對妻子與女兒的愛。城堡裡的管工也不是孤苦伶仃無依無靠的,以前動畫裡沒有多講他們的故事,電影中講他們原本是有家人的,變為傢俱以後家人忘記他們了,若野獸的魔咒沒有解開,他們就永遠都會成為死物,他們的家人也將永遠遺忘他們,這一點我覺得很powerful,這個懲罰不僅是要給冷酷無情的王子和放縱王子的管工,還有一班村民,於是女巫下咒後沒有離開,她一直以寡婦Agatha的身份留在村裡,冷眼旁觀村民的作為,村民也並不是全然無辜的人,他們的趨炎附勢,對無辜者的壓迫或袖手旁觀,都是一種邪惡和無情(很難講是前因還是後果,但anyway),到魔咒解開,村民才得以繼續可以愛,並學習如何去愛。

電影的音樂也很出色,重新邀請演員重唱動畫歌曲,好好聽,Beauty and the Beast這首歌更是動人,我小時候一聽就愛上,可說是迪士尼最浪漫的一首歌。

後話,斷斷續續這篇blog打了半個月,講的都是簡單事情,但就是沒有動力繼續... 唉


出處:
[1] https://www.facebook.com/choichisum/posts/1439543239402571

2017年3月31日 星期五

香港國際電影節2017

看看網誌,發現原來上一篇網誌已經是一個月前的事,這兩個月以來幾乎都沒寫過字,腦海有許多思緒,但實在太煩惱,以至沒有時間寫下來整理。常常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缺乏了什麼,世上有更多人更忙碌,但同樣不會忽略充實心靈,還有許多寫blog的朋友,不管有多忙但都可以keep住update,我可能也可以keep住update的,但可能就是隨便無病呻吟一下,權當是自己餵給自己的心靈雞湯。

預見之後一段日子也會挺忙碌(正面一點來說是充實),因為四月有香港國際電影節。其實我真不是影迷,朋友經常聽說我在看電影,以為我對電影很了解,那真是太高估我了,我對電影一無所知,不要說舊時的經典電影,我連最近幾年上映過什麼電影都不知曉,更不用說對電影有什麼品味。說起來,我會開始看電影純粹是機緣巧合,兩年前情緒低落時,我突然覺得自己的人生毫無意義,某程度上我覺得是因為自己的人生沒有有意義的input,每天如行屍走肉般過活,對生活沒有思考也沒有熱情,我當時想,我應該看一下書、看一下電影,於是我就選了看電影。原因很簡單,電影時間短,那時候我無法專注做任何事,根本不能看書,看電影一兩小時就相對容易;電影是可以一個人看而別人不會以奇怪的目光看待你的一個節目;影院裡黑漆漆的很方面我痛哭,笑完、哭完都是一種抒發心中壓抑的方式;而且電影節學生票的價錢很便宜,加上網上購票的手續費也不過40元。種種原因下,順理成章就開始了我看電影的習慣,那一年買了七、八套電影;畢業那年太忙碌,只有兩三套;今年雖然已經沒有學生優惠,但因為平日沒什麼事做,自覺空虛,就大手一揮買了十套。

以往兩年都試過因為心情太低落太差無法出門而浪費了一張戲飛,今年大概不會再如此,希望能好好欣賞下電影,讓看電影從我的習慣成為我的興趣。


2017年3月19日 星期日

Tsum Tsum 獅子王活動

[註:原來當時寫好了這篇文但沒有發佈,現在tsum tsum已經是Alice in Wonderland的活動了]

突然發現原來我自己曾經設了一個叫「遊戲」的標籤 :o)

不得已就分享一下自己唯一有玩的手機遊戲tsum tsum。我喜歡小熊維尼,所以我也不抗拒玩tsum tsum,但就設計而言,其實維尼tsum tsum倒不夠可愛,而維尼tsum威力也不強,我自己玩遊戲時也幾乎不用維尼tsum的。

單從遊戲玩法而言,tsum tsum 的好處是容易上手,完全沒有技術含量可言,我是連轉珠遊戲都無法掌握的,但tsum tsum對我來說輕而易舉。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容易的遊戲也就相對較悶,tsum tsum靠的是特別活動去吸引玩家,萬聖節、聖誕節這些節日會有活動,也不時藉新活動推出新tsum,例如剛完結的villain event、sleeping beauty與現在正進行的lion king event,每張event card會要求你達成某些標準(例如一場遊戲中清掉500隻tsum),然後可以打倒壞人或者換得任務物品,完成活動後可得各種獎勵(例如skills card, premium ticket, special tsum等)。這些活動獎勵豐厚(呵呵),而且往往亦是limited tsum「發行」的時候,所以我也不禁投入其中,多玩幾次才能有足夠金幣買tsum box,就這樣,即使覺得無聊,但仍已慢慢玩到一百多級。

不過平常的活動除了有獎賞以外並不算太刺激,因為它們都沒什麼難度,只要腳踏實地花點時間一步步玩過關卡就成了,我有時就會玩到不耐煩。唯一是之前的Little Mermaid event是例外,它除了普通獎勵以外,還有一張額外的挑戰卡,有一些特別難的任務,真的是考你技巧的,過了這張挑戰卡以後可以有一個gold pin(玩不過挑戰卡的也有普通的silver pin),那次我玩得最投入,人果然是需要一點挑戰才覺得自在的。




挑戰卡一共有12個任務,與以往不同的是,以前活動都必須要你過了任務才算成功,這次是如果你差一點點才能成功,也會當扣了奸角一部分血,只要你「差一點點」差了二十次,也能算成功打死了奸角,完成了這次任務。再貼張圖來示意:


這個超難任務要你玩過650W分數,而到了550W才算是差一點點成功。差一點點的話你看見後面給了一個GOOD的印章。

如果是完美成功就是給一個PERFECT 的印章。


簡述一下這12個高難度任務和一些貼士:
1. Earn 5,000,000 points in 1 play.
- 這個雖然有難度但難度不算高,因為我的PB已經超越了500W分。秘訣就是用自己擅長的tsum,加上5-->4, bubble, time與score的boost就很好了。

2. Pop 30 magical bubbles in 1 play. 
- 必定是用Miss Bunny,這個tsum的技能就是變出許多magical bubbles。用Marie也是可以的,但我自己偏愛Miss bunny,因為Marie出的bubbles是沒有加成的,但Miss Bunny會出+ score, + time, + EXP等加成。

3. Activate a skill 12 times in 1 play.
- 我選用了Thumper。這隻灰色小兔發動技能的次數很頻密。

4. Clear 12 score magical bubbles in 1 play. 
- 可以用Miss bunny,但我就用回我最擅長的tsum,因為技能比較強的tsum只要一發動技能基本上就必出score bubble,所以也不算難。

5. Earn 6,500,000 points in 1 play.
- 這個倒把我嚇倒了,因為目前為止PB還沒有到這麼高的分,而且試過許多次以後發現起碼要到550W才算是「差一點點」,但550W已經是我個人極限... 但最後還是成功過了,把所有boost用上加上專注力是可以成功的~

6. Create a 160 combo.
- 這個任務我推薦用piglet。因為就我而言許多時候是時間不足的問題多於斷combo的問題,用piglet加5-->4的boost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7. Enter fever 9 times in 1 play.
- 這個看上去不難但我還是過了好幾次才成功,最大問題還是時間的問題,必須分秒必爭才能勉強剛好可以有9次fever,所以最後好像是用了piglet加time,不記得有沒有用其他boost。

8. Earn 650 EXP in 1 play.
- 這個也是很難,因為一直不知道要怎樣才可以多賺EXP。最後好像用了有bonus的獅子王tsum Scar和EXP boost(我有Nala和Scar,但我偏愛消除系的)。

9. Pop 6 time bubbles in 1 play.
- 這個還是要靠運氣啊。試過許多隻tsum最後還是只能用Miss bunny再加上堅持不懈的嘗試,總有一次會給你碰上6個time bubble的。

10. Clear 260 MyTsum in 1 play.
- 這個也難,但只可以默默耕耘,用自己擅長的tsum加boost多試幾次應該就可以了。

11. Earn 2,000 coins in 1 play.
- 這個容易,特別是用範圍大的消除系技能tsum/ 可以連成長chain的tsum,加5-->4 boost的話也更容易。推薦例如Lotso, Bumblebee Pooh之類的。

12. Clear 1,050 tsum tsum in 1 play.
- 這個難度不高,用自己擅長的tsum基本都可以成功的

2017年1月8日 星期日

Dr. Strange奇異博士

電影:Dr. Strange
導演:Scott Derrickson

這套電影我很喜歡,看了兩次。但大概我沒有什麼可以講的,我說不出深奧的意涵,不是Marvel fans,也不是Benedict Cumberbatch fans,能講的就只有我很膚淺的感受...

電影應該只是前奏,以後還會有後續的,講的就是Dr. Strange如何從一個頂尖醫生成為超級英雄的故事,他後來發生了一次嚴重意外,雙手從此失去了從前的precision不能再做手術,但他聽說過一個例子,脊骨完全受損但最後居然能行走自如打籃球的人,那人指引他去Kamar-Taj。Dr. Strange千辛萬苦終於找到了Kamar-Taj,他起初不相信這種關於mind, internal energy, chakra這些智慧,初學上手時也是萬般抗拒,但後來慢慢發現他其實有這種魔法潛能。此時奸角出現,Kaecilius也在Kamar-Taj學習過,但後來為了追求更強大的力量(他聲稱這是為了全地球人的福祉)而勾結黑暗勢力,Dr. Strange原本想過上平凡生活遠離這種不知所謂拯救地球的任務,但The Ancient One臨終時說的話啟發了他,就踏上保衛地球之路。

未看這套戲前,我只認識Benedict Cumberbatch一個(我早就說過我是一個如何膚淺的港女...),後來就知道其他演員也相當強勁,像Tilda Swinton和Mads Mikkelsen。其實我也沒有看過Benedict Cumberbatch演的Sherlock Holmes系列,就只看過他拍的那套電影版,已經被其深深吸引,將Sherlock演得充滿矛盾;這套電影我也很喜歡他的演繹,電影裡Dr. Strange的心路歷程算挺短的(我覺得),但他演活了他內心的掙扎與決心,又帶入了他獨有的幽默演繹。不知道呢,我其實是沒有品味去評價演技的,但反正就是看了他的演繹以後我就想像不到其他人做Dr. Strange。但我看完這套電影以後最愛的必然是Tilda Swinton。帥得不行。他(想用ze這個gender neutral pronoun,但不知道中文如何表達,唯有用男女都能用的他)作中性打扮,成為queer象徵,完全演活The Ancient One的出世和空靈,記得電影上映時曾經有過一點小爭議,因為原本漫畫中的The Ancient One是西藏男性,最後找來了白人演這個角色。但我猜,的確沒有比Tilda Swinton更好的人選吧,他自身就是一個超越性別界限的存在啊。

Kamar-Taj在Kathmandu,宗教意義自然是很重要的。網上很多電影評論都提及佛學以至印度教的哲理,如The Ancient One從黑暗紀元吸收力量為自己所用克制黑暗、wifi密碼shamballah暗指的極樂聖地、時間輪迴的觀念等等都能從宗教角度分析。但我這個不學無術的人對宗教哲理一無所知所以我不可能在此寫分析了,也不想從別的評論抄過來就算。但我特別推介這篇*,這篇文章從印度教角度分析,印度教與佛教來源很相近,一是都源自印度,另外又可以從印度教其中一個主要流派Vaishnavism可見,這個流派的人信奉Vishnu為supreme god,Vishnu有十個avatar形象,其中一個就是Buddha。它以印度教一本著名經典薄迦梵歌詮釋電影,我對此很有興趣,香港並不多印度教信徒,要了解這個宗教也比較難,看這篇文章就比較容易入手。

不過就算不談故事的深度,Dr. Strange還是非常值得一看,電影充滿視覺衝擊,特別是他們打鬥的場面,非常精彩。完成了禁忌儀式溝通了黑暗紀元以後,人們就能有扭曲空間的能力,The Ancient One一開場追趕Kaecilius與其追隨者就用了這個招數,瞬間紐約大街與不同建築如積木般轉動扭曲,以後Kaecilius也學到了這招;還有他帶Strange了解世界其他的未知時帶他往許多不同世界有許多不同景象,疑幻疑真,好精彩,真的要進電影院看大屏幕才過癮。

電影還有許多幽默位,如果喜歡Benedict Cumberbatch的,一定更喜歡他演繹的這些humour。他問The Ancient One是否給他在茶裡加了致幻劑而他回答"Just tea. With a little bit honey.";Mordo遞給他一張字條然後他問這是否咒語,而Mordo一臉好笑地回答"The wifi password. We are not savages"這裡實在讓人捧腹大笑。還有他第一次遇見Wong,然後就問"Wong. Just Wong? Like Adele... Aristotle.... Drake.... Bono.... Eminem.... Beyonce... Come on you must have heard of Beyonce." Wong挑眉回看他還不是最好笑的,之後他戴著耳機聽Beyonce的歌才是一絕。Strange對自己銜頭的堅持也很搞笑,首先是Kaecillius問他是Mr.什麼,他堅持自己是Dr.,Kaecillius以為他是Mr. Doctor,他無奈回答It's Strange,一語雙關的無奈;當他成功defend聖所以後,The Ancient One尊稱他為Master Strange而他又堅持自己是Doctor Strange,這個堅持其實又是無奈多於搞笑,他不是迂腐地強調自己身為博士/醫生的身份,而是想否認自己背負著的責任。

面對黑暗紀元侵襲,電影最後的解決方法出乎意料的簡單,並不像其他超級英雄都是大堆頭的戰爭打鬥。原本香港聖所已經淪陷,但Dr. Strange得天獨厚可以使用Eye of  Agamotto,重新將時間倒轉,但多瑪姆的力量是難以抵擋的。Dr. Strange最後飛上黑暗紀元與多瑪姆談判,在手環上做了一個時間環,第一次被多瑪姆殺死,第二次被多瑪姆殺死,第三次再被多瑪姆殺死,永劫輪迴,Dr. Strange不停死,但多瑪姆也不會贏,等於是困住了多瑪姆於這一個時刻。於是多瑪姆就放棄了。永劫輪迴和時間的有無這一點很有趣,但我不是很理解,就不多說了。倒是Dr. Strange死了一次又一次,多瑪姆說他永遠贏不了他,他答:But I can lose, again and again,這就反映Strange是真的成長了,人生不是必然勝利第一,有時候為了重要的事情,自己反而是不重要的。

看這套電影時又少不免思考人生的意義,雖然講的總是老生常談,但我真的受到啟發。Strange原本是天之驕子,而且為了保護自己的聲譽,不隨便接病人來醫治,他為人自私自利,Palmer形容他自我中心,接受別人的愛慕但又不肯付出去愛人。智慧的The Ancient One往往一語中的地指出他的盲點。他曾經跟Strange講過:"You become a doctor to save only one life-  your own.",這句話我很深刻,好多時候我們做了一件所謂有意義的事,覺得自己為世界作出了貢獻,但也許只是滿足了自我而非真的想為世界好,我從此時常反思我做每件事情背後的動機,到底是真心,還是只是為了自我安慰或向人炫耀,當然有時候動機不純地做好事也可能是個好開始,如學生為了OLE時數去做義工,並不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但作為一個起點也許總比從來不做要好,但我們必須時刻記住這一點。他臨死之時又跟Strange講過:"Arrogance and fear still keep you from learning the simplest and most significant lesson of all - it's not about you." 一個有魔法潛質的人可以做什麼?Pangborn以魔法支撐自己以像正常人一般行動,Strange也沒想太多,他從頭到尾只想治癒自己的雙手,面對莫名其妙的攻擊,他只想獨善其身,他完全是無緣無故被捲入其中的,但The Ancient One告訴他,活著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這句話很震撼我,在我感到人生毫無意義的時候曾經有人跟我講,人生的意義是在於其他人,那時候我不太明白,見到這一幕突然就明白了。

*熊仁謙: 你以為奇異博士在講佛學、密教?其實它是印度教薄迦梵歌的展現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4299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Bridget Jone's baby BJ有喜

電影:BJ有喜
導演:Sharon Maguire

以前就有聽說過這套系列,但從來不知道內容是什麼。而我本來也不喜歡看喜劇,總覺得付錢然後嘻嘻哈哈一輪,不知道有何意義,更何況我很多時看笑片都是笑不出的。但這套電影確令我很驚喜。


我沒有看過前傳,希望沒有理解錯它的故事。剛過了43歲生日的Bridget Jones繼續單身,同事兼好友帶她到草地音樂節狂歡慶祝,又鼓勵她積極追求一夜情,她也誤打誤撞進錯了別人的帳篷,一見居然還是之前幫過她的帥哥Jack,就順理成章上了床。後來她又在另一個場合,第二次重遇多年來離離合合的前男友Mark,聽說對方要離婚,又糊里糊塗上了床。然後她發現自己懷孕了,還不知道是誰的孩子。後面就是兩個男人大鬥法。

大綱真的很短,因為故事真的很簡單,但我卻真是笑足全場。我之所以會看這套戲完全是個美麗的錯誤,進錯了電影院,我一看到電影開場完全是晴天霹靂,這到底是什麼鬼居然是套喜劇啊啊啊啊啊。不過這倒是久違了的很開心的一晚,笑足全場,笑到喊。

電影裡面有許多笑位都是黃色笑話,這我倒是不介意的,我覺得好笑的黃色笑話非常難得,要露骨又不能下流,把握好尺度和火侯很重要,而且還要夠巧妙,夠意想不到才算成功。其實好多笑位都不記得了,記得的都應該真係幾好笑,例如第一場喪禮中BJ上前講悼詞,deeply touched many of us那裡笑死我了;BJ直播show時講電話於是主持人Miranda一臉正經的問錯問題;Mark被攝影師要求親一下嬰兒契女結果理解錯了意思親了BJ;BJ一直半推半就想叫醫生猜測誰會是孩子的父親;BJ Mark和Jack在那間意大利餐廳攤牌那個侍應的搞怪表情;Mark懶型地丟開了響著的手機以示BJ第一結果丟掉了手機以後無法叫的士送BJ去醫院...... 太多了都忘記了。我原本以為看錯了電影是很disastrous的,但笑了一晚也算是個好結果。

看這套電影也很有親切感。不知道為什麼,我開始看電影會留意電影和演員的背景,BJ單身日記是英國電影,主要都是英國演員拍的,在倫敦取景,感覺真親切,我很喜歡英國,也到過倫敦,當時還去過BBC參觀。一直看Mark的時候還覺得好眼熟,我認得他是皇上無話兒的演員Colin Firth,之後上網搜尋才發現,原來他還是Pride and Prejudice裡面的Mr. Darcy(而網上說BJ單身日記原本就是傲慢與偏見的reinterpretation)啊啊啊啊oh my god! 而由此可見也可反映出我對電影是多麼的無知,除了blockbusters以外我就毫無認識了。還有女主角Renee Zellweger,電影中偶爾有些flashback,以前的她比較圓潤,看起來有點傻,青春無敵,現在變了好多,但我卻更喜歡現在的她,更有一種成熟韻味,能繼續看她拍其他電影就好了。

電影好笑,也帶給我不少思考,因為它說的是一個平凡女子的故事,如同我們每天日常生活發生的故事,有一樣又不一樣。我的思緒很雜亂,就姑且以小標題整理。

女人四十
故事以BJ踏入43歲開始,又是單身的一年,又是空虛寂寞凍的一年。如果她還是二十歲的青春少艾,她人生還有許多可能性,不論她是縱橫情場的情聖還是無人追求的單身貴族,她都依然可以大條道理繼續過自己的生活,四十歲就無呢支歌仔唱,你要麼單身一輩子,要麼趕緊找人嫁了而且還得快快生個孩子。BJ正身處這個尷尬的年紀。愛情的年齡歧視總是嚴重的,人們總是想像只有二十歲的年輕人才會談戀愛,而三十歲以上的都不是愛情,所以黎耀祥和毛舜均的世紀之吻這麼轟動。年齡又是殘酷的,特別對女人,男人四十歲時正值壯年,女人卻開始現老態了,即使你不如此覺得,但人家就是這樣覺得的。我一路看一路想,我自己40歲時會是如何的樣子呢?我常常說,我也許不是真的怕老,我是怕我自己老得沒有老的樣子,老但不優雅,老但沒智慧,那就真的是白活了。而其實BJ的中年危機也有好好的得到解決,依然保養得宜,最終找到好歸宿,工作發展也不錯(起碼有班好同事)。不知道我40歲時會如何呢。會不會像現在一般痛苦呢。

愛一個人
從前中學時大家最常討論的哲學問題是:怎樣才算愛一個人呢?見到他會面紅心跳?時時刻刻想著他?事事想他好?上課會偷望他?以前大家又很喜歡問:你喜歡什麼類型的人?後來會慢慢發現這個問題有兩個難處,一是我愛過的人性格都不相近,二是很難將人分成不同類型,這種問題還是一笑置之。又有一個常見問題但我是從來沒有機會問人或被問過的:你愛我什麼?這種問題也是很難回答的,如果你愛的是他的外貌,那到他老了你又不愛他;如果你愛的是他的內涵,那其實有內涵的人有很多啊,why him?如果你相信有the only one,那你注定會痛苦一生。如果你不相信the only one,那又似乎愛上誰都無所謂。電影裡面Jack是一個百萬富翁,他聲稱找到了一條真愛方程式,可以計算出大家的相襯指數,他為人風趣幽默浪漫體貼,BJ很喜歡他,任何人都會喜歡他;但Mark是個嚴肅的律師,不苟言笑,性格又古板,他也知道自己完全被比下去,見到Jack與BJ開心談笑,他又似乎那麼了解她,他甚至上了Jack創辦的網站偷偷搜尋他們兩個跟BJ的配襯度(當然Jack與BJ是100%)。但最後BJ還是選擇了Mark。她自己也說不清。很多故事裡的浪漫愛都是無法言喻的,例如白雪公主與白馬王子的一見鍾情;又如偶像劇裡無端端會愛上總裁的橋段;又例如為什麼選擇Mark而不是Jack,這種無法言喻是好還是不好,又似乎是很難下定論的一回事,我以前常常覺得,這種浪漫愛的橋段都是毒藥,讓人們對愛情有不切實際的幻想,覺得愛情可以虛無飄渺、毫無根基地培養起來;但有時又會想,如果人必須因為對方是一個好人你才會去愛,那你能愛上世界上的誰呢?愛的本質真是複雜。以前上過一點愛情哲學的課,但自己沒多思考過。心理學也有講愛情的理論,最有影響力的想必是Rosenberg的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他講愛情有三個元素:passion, intimacy和commitment,三個元素皆有是最圓滿的狀態,理論講是這樣講,但我想,最重要的還是雙方期望一致。

孩子
身邊陸續有朋友開始結婚,甚至有人已經成了母親。孩子的出生有不同/多種意義,但不論如何都必然是人生大事。像BJ四十歲突然懷孕,這個孩子就算是個意外,也許也能當是份禮物,女人能生育的時間很短,要為事業拼搏同時又要兼顧家庭是很困難的事,她總算是趕上了尾班車,儘管她知道自己懷孕的那一下驚訝萬分,照超聲波時又覺得她的孩子是她見過最美好的事物。對啊,就算她最後不選擇Jack也不選擇Mark,有了孩子她的世界也會從此不一樣,我覺得她即使做單親媽媽也能過得很快活,起碼她不再是自己一個人。從前我覺得生孩子真是對女性的壓迫,我覺得自己以後不會結婚也不會生孩子,想要有自己的生活,最近一年反而有新的想法,我還是怕生育的那種痛,但我開始明白看著孩子長大成人那種幸福,兒女長大以後會是你最好的朋友(就如我現在分擔我母親的快樂與痛苦),而我又很怕死亡,傳承於我而言是一種解脫,讓我未至於覺得人死了就空無一物。

家庭
電影裡有處很有趣的,是講BJ的母親參選(我不是很知道她的背景),但類似是她原本是以保守的姿態參選,說要捍衛傳統家庭價值,但一知道女兒懷孕了以後就很高興,也顧不得她女兒是個單親媽媽,轉而就以liberal姿態參選。這一段我沒看清,不肯定有沒有理解錯了故事的發展,看到這一幕感受很複雜,一是你完全看到了BJ父母對她的愛,因為愛,就算你原本不認同這種「破壞家庭價值」的舉動,你也會維護她;二是又覺得有點難過,光憑著愛不能改變小眾在這社會上面對的苦況與歧視。歐美真的已經算比較前衛了吧,像BJ與Mark結婚,是Jack抱著孩子(也許是意味著孩子是Jack的),但還是能一起相處愉快,這在香港簡直是天方夜譚。

不完美的人
我看完這套電影最大的感動是來自於BJ明明是個如此不完美的人但仍然有美好的結局。所謂美好的人生不是說找個人成功嫁出去就算美好,例如你知道BJ雖然工作有時一塌糊塗但起碼她離職以前還是小有成就的;例如她有愛護她的家人而她也愛她的家人;她積極開始新關係而且積極面對以後的人生,還有一大堆支持她的朋友。我一路看著錯誤的電影心裡一路痛罵自己是個如此愚蠢on9的人,又勾起潛藏已久的自我憎恨,但我見到BJ明明比我更愚鈍但又能有這樣的人生,我就知道自己不應放棄,最感動是最後BJ分娩後全個電視台的同事一起興奮慶祝又笑又跳,家人朋友的愛勝於一切,不論你是如何不完美的人,最重要是先愛自己,然後愛人,然後別人也會愛你。


2016年12月11日 星期日

我的補習學生

我大學四年都有打工賺錢,補習反而少接,因為念書實在太忙碌了,每個學期我都修最少六科,還有幾份打工,補習你要對你的學生負責任,我是做不來的,因此即使明明補習是最賺錢的兼職,我也只接過一兩份。現在畢業了以後時間反而比較空閒,又想賺些零用,所以又開始了補習,學生是街坊來的,今年中六,要考DSE了,我只補英文,每個星期上一堂課。DSE是四月開始的,時間只剩下三個月左右,我這個學生只是今年開始跟我補習的,那時候也只剩半年時間,而他並不是天資聰穎或根基好的學生,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麼。

我是個很挑剔的補習老師,遇上聰明的學生,我會覺得我已經沒什麼可以教他的了;遇到勤力的學生,我會覺得他自己在學校上課學的東西都已經夠了;遇到笨的學生,我會覺得我已經沒辦法了;遇到不努力的學生,我會覺得教他也無謂。一句講完:我就不是一個好老師。我這個學生挺努力的,但方法不對,根基不好,如果給我幾年時間可能可以教他一點東西,但時間無多,我深知自己其實不能幫他在考試中突飛猛進,我掙扎過我到底是不是應該繼續教他,我覺得自己是在無償拿他父母的錢。

我問自己,那我是想他成為怎樣的人呢?讀書固然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我如果因為他成績不達標而耿耿於懷,恐怕太過迂腐,世界上總不會人人都成為大學生,而人的目標也不能只有上大學,如果他升不上大學,我也不會強迫他重考,每個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更何況現今念完大學出來,薪金恐怕還不如中學畢業就出來工作的人。但是轉念又想,大學的重要性不在於讓人多賺幾個錢,它的意義遠超於此,我真的很希望他能經歷大學生活,他會從此成為一個不同的人,會更有智慧,會更知道人生的痛苦和美好,會更關懷社會和社會上其他的人。不講大學,就算只講英文,我都希望他真的能花心機時間學好英文,學好英文的確不是一個人必須要做好的事,一個人就算一句英文都不會說都可以是一個好人,但是多學一種語言,他的世界就大了一點,這不僅是腦袋physical層次上的改變,而是實際資訊層面上的轉變。

對著這個學生,我不知道自己應該站在哪種立場。

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

柏鳥小姐的童幻世界Miss Peregrine's Home for Peculiars

電影:Miss Peregrine's Home for Peculiars
導演:Tim Burton


之前從來沒有聽過這本書,但原來是一本挺著名的暢銷青少年小說(姑且這樣叫吧,又不能算是童書)。會看這套電影是被它的海報吸引,充滿奇幻風格,我喜歡。

主角Jake是一個與同學相處不來的人,總是格格不入,他從小就與祖父關係很好,聽著祖父過去四周歷險的故事成長,他一直相信祖父小時候有各種神奇的朋友,甚至於課堂上介紹他們的故事,但就遭同學取笑,他的生活從此更加難過。直到有天,Jake目睹祖父被不知名怪物殺死,祖父臨終前叮囑Jake去1943年9月3日就可以知道真相,Jake從此對此念念不忘,最終在父親陪同下到了祖父兒時居住的兒童院。其實兒童院早已荒廢,但Jake走近後居然真的見到祖父介紹過的奇異朋友,跟隨他們走進一個山洞,就居然回到了1943年。Jake之後慢慢了解他們的故事。

所謂peculiars是指一群有異能的人,因為他們異於常人,很難在正常社會生活,於是有這樣的居所由時鳥負責養育照顧他們,時鳥可以操控時間,創造time loop,將時間永遠定格在某一天,以此保護peculiars。Jake聽過祖父對他兒時朋友的介紹因此已經很熟悉,包括有比空氣還輕不穿特制鉛鞋就會飄走的Emma、身體藏有蜜蜂的Hugh、有過人力氣的Victor和Bronwyn、能操縱火的Olive、頭後有怪物嘴巴的Claire、穿著奇怪服飾的雙子Joseph and Thomas、能以人造心臟控制傀儡的Enoch、隱形人Millard、控制植物生長的Fiona和發預知夢的Horace,Jake也與他們成為了好朋友。但他後來了解到原來祖父的死與他們有關。Peculiars中有人活捉時鳥做實驗,結果反使他們變成了怪物,他們後來發現吃異能人的眼睛能讓他們逐漸恢復人形,於是他們四出襲擊time loops所在的地方。祖父他自己也是異能人,異能就是能看見怪物,於是為了保護同伴,祖父就離開time loop去獵殺怪物,其實Jake也遺傳到他這種能力,但他不想心愛的孫子受這樣的風險,於是不告訴他真相,他就是被這些怪物殺死的。之後兒童院受襲,柏鳥小姐被捉,Jake於是挺身而出保護他的朋友。

我沒有真的看過添布頓的電影,但他的大名如雷貫耳,電影風格一如想像中的黑暗夢幻(其實也不算很另類但我覺得算是有將那種怪異的感覺拍出來吧)。故事本身不黑暗而且很有童趣,就是最後每個人各施法寶一起合力解決最終boss那種大團圓結局,中間又滲著絲絲詭異的感覺,例如荒廢了的兒童院和島嶼、性格陰沉的Enoch、死去的Victor突然整個人彈起、雙眼被挖空了的祖父屍體,這些倒真的嚇了我一跳。值得一提的還有OST*,好好聽。

我沒有看過原著故事,不知道作了多少改動,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圓滿但無甚特別的故事,我除了圓滿以外想不到別的詞語,是想講,這套電影的背景挺複雜,但電影很簡短的就交代了出來,埋下的伏線真的有用上,並非設下一個個未解的謎團讓觀眾自己猜度,嗯而且還是大團圓結局,而且情節又不特別緊湊... 故事一開始的時候很吸引,因為是從祖父過去的歷險故事開始敘述,見到不同地圖和照片,不其然想到背後很多可能的故事,但那些部分基本上都沒有敘述;柏鳥小姐被抓走以後那段稍為驚險,但已經有炸彈解決了追殺他們的怪物;然後突然會想到剛巧可以利用大家的異能發動Emma那個作為秘密基地的沉船拯救柏鳥小姐;面對怪物來襲,Enoch用人工心臟使喚沉船的骷髏攻擊、Fiona可以控制觸手生長綑住敵人,還有最厲害的雙子,揭開面罩後雙眼有米杜莎石化別人的能力(雖然不明白這種逆天的技能為何最後才有用武之地);最後Jake打倒最終boss,是因為對方剛巧化成了他的樣子迷惑他的同伴,但碰巧有怪物進來殺了他吃了他的雙眼,而Jake因為看得見怪物所以反過來殺死了怪物,這裡很巧妙但其實又很多此一舉... 彷彿是為了圓滿而圓滿的結局。

有許多細節其實還能加以著墨,故事定必更加有趣,我覺得這個故事就好像哈利波特一樣,無限外傳也是有市場的啊,單是那十二個小孩一人一個故事就夠豐富了,但他們雖然身懷絕技卻在電影中只佔極少戲份,就算是柏鳥小姐的描寫也很表面,描寫太單薄,我無法真的很愛這群孩子。

對我而言親情是電影裡一個挺特別的題材。祖父與父親的關係並不好,父親不理解祖父多年來到不同地方探險是為了什麼,對他而言這個父親只是如另一個陌生人一樣,甚至到他死了他也幾乎毫無感覺,他一直不相信他父親的故事,覺得他見到怪物是因為有精神病出現了幻覺,收起了他的槍,其實我懷疑如果他的槍沒有被收起來的話他就不會被怪物殺死了。而可能因為他沒有得到很多父愛,他自己作為父親對Jake的態度也不算關愛,他當然關心Jake,但並沒有真的了解他需要的是什麼。最後Jake決定跟Emma和他的朋友在一起,我覺得,某程度上也是對他家庭的指控,若他在現實過得快樂的話,若果他覺得自己是現實那個世界裡的一份子,他也許不會離開啊(一見鍾情然後私奔什麼的不科學吧科科)。

故事還有其他特別的象徵。先說怪物,電影裡面從來沒有具體解釋過怪物是什麼,祖父之所以被送去兒童院是因為他見到怪物,這裡其實有點奇怪,據柏鳥小姐所說,怪物是由那群做了危險實驗的人變異而成,因此世上原先是沒有那種怪物的,除非他們變異的歷史是如此之早(在祖父還是小孩子時已經變異),否則這種異能還真是相當無用。另一個可能是也許世上不只一種怪物,除了peculiars變異而成的空魔,還有其他害人的怪物。從電影歷史背景來看,怪物也有一個涵義,是二戰時惡名昭彰的納粹德軍,,Jake的家人一直以此去理解祖父被送去兒童院的原因,為了他的人身安全送他往小島裡居住是最適合的事。看到這裡我也不禁懷疑,什麼才是真實,是祖父眼中真切見到的怪物,還是在現實中傷人殺人的怪物,也許誰也不比誰更正確。

還有peculiar這個詞,原本就是奇怪、格格不入、異於常人的意思,電影中除了指這一群有特異功能的孩子,也同時反映出他們的不為世所接納,祖父他一直得不到家人的理解;Jake被同學視為怪胎;其他peculiars之所以要避世在特制time loop兒童院裡生活也是因為他們被歧視攻擊,就如鐘樓駝俠躲在聖母院、歌聲魅影躲在巴黎歌劇院,不被世人喜愛的人不能活在陽光之下。而雖然是老生常談,但世上的確很難界定什麼正常什麼是不正常,人們總是會直覺將與自己不同的人視為另一群體甚至攻擊之(例如電影中將祖父的「幻覺」詮釋為有思覺失調)。我性格很內向害羞,在別人眼中也一定是個怪胎,特別又因為我有抑鬱,別人就能無限上綱上線,好像很了解為何我會有病一樣。雖然你難以說某種性格是不正常的,但有時連我自己都無法接受這樣的我,更何況他人呢。只能努力提醒自己接納每個人不同之處。

然後是時間。當柏鳥小姐說養育這些peculiar最好的方法就是將他們放在time loop裡面,有一刻我簡直以為她才是那個大奸角,身處time loop裡面不停重覆活同一天,時鳥的計算還準時至分秒計,孩子們過著的不僅是極規律的生活,也是毫無變化的一日,Emma每日都要拾回掉到地上的松鼠、Fion每天都要「催生」蘿蔔作晚餐用,而其他能力相對沒用的,就每天一直不停玩耍,沒有終結,直到永遠。這種生活光是想像也不能忍受,又或者從另一個角度看,他們必須真的很愛對方,才能永遠一直如此過下去(而我在電影中又看不出他們有多友愛)。我一直很懼怕死亡,從小就很怕,小時候我看書知道太陽以後會死亡,連帶地球所有生命都死亡,我就怕得哭了起來;中學時更是那種悲春傷秋的年紀,寫作文有時也文青上身思索人生與死亡的意義;到現在正經歷抑鬱,其中一樣令我覺得絕望的就是死亡,如果人最終會死去,那活著有何意義呢?又,每個人都必然會經歷身邊深愛的人的死亡,這種痛楚我要如何承受?我開始覺得,如果人有永生就最好了;然後又會想,如果人永遠不死,那地球絕對會死在我們之前,那要不將時間永遠停在現在這一刻,那樣就最好了。直到我看到了這裡,見到這群孩子如何重覆過著同一天的生活,他們過得很快樂,但我看得很不安,我才驀然發覺其實人生根本沒有所謂好的出路,我只希望到我死的那一天,葬禮會有朋友親人出席,會有人掛念我,這恐怕是我繼續活著的最大動力了。

所以我才說Jake決定跟Emma一起,是對家庭和對現實的指控,活在time loop中根本不是什麼值得高興的事,他必然覺得現實很痛苦,才會選擇這條路。人啊,就努力keep going吧。


* 歌名是Wish that you were her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sWDUvuF0Xc